一、寄送地址:
南京市鼓楼区新模范马路66号三牌楼校区,邮编:210003
物联网学院 姚老师 收
联系电话:18851072672邮编:210003
二、寄送方式:
务必通过机要局或者 EMS(中国邮政快件)寄送!!!勿用普通快递或平信等寄送!!!
调档函如需红章的,请自行彩色打印。
三、寄送时间要求:
全日制学生:
往届生:5月15日前须将考生人事档案连同《现实表现复审表》一起寄至我院;
应届生:5月15日前寄《现实表现复审表》,毕业生离校后一个星期内将毕业生所有人事档案材料寄至我院。
非全日制学生:
5月15日前寄送《现实表现复审表》和《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合同》(一式三份),无需寄送个人档案。
四、需要转接党员组织关系和团员组织关系的考生请注意:
1.党员关系转接具体信息如下:
(1)省内转接。一般不接受纸质介绍信(特殊党组织除外),需从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转接,党组织名称:中共南京邮电大学物联网学院学工一支部委员会。
(2)省外转接。需开纸质介绍信,介绍信抬头:中共南京邮电大学物联网学院委员会,党组织名称:中共南京邮电大学物联网学院学工一支部委员会。
(3)转来的预备党员,请组织关系所在地基层党组织填写好党员预备期间的现实表现鉴定材料,并加盖基层党委章。
(4)新生党员组织关系确认接收。所有转来的党员组织关系需在我院党委检查完党员档案确认无误之后,才予以接收,开具介绍信回执或接收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党员信息。
(5)非全日制党员组织关系原则上不转入我院。
注意事项:新生党员所在地基层党组织不必提前将学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以免超过组织关系转接有效期。建议非应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时间为8月底,应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时间为毕业离校时,党费统一交至转出当月。
2.团员组织关系接收如下:
团江苏省委—南京邮电大学—物联网学院分团委—xx团支部(具体待新生入校后成立);不接受纸质介绍信,请于开学后一个月内从智慧团建管理系统中发起转接申请;非全日制研究生不接收团组织关系;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转出,请备注说明。
以上事项,请务必注意,如材料不按要求寄送,后果自负。
备注:物联网学院2024级研究生新生QQ群:553065346,请拟录取新生加群,谢谢。
调档函.pdf
附件1:现实表现复审表.doc
附件2: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合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