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学术论文和科研项目保密审查程序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中共南京邮电大学委员会保密工作责任制规定》,科学技术处负责自科类发表著作、学术论文及项目、奖项等申报工作的保密审查,社会科学处负责社科类发表著作、学术论文及项目、奖项等申报工作的保密审查。
即日起,各部门、单位发表著作、学术论文及项目、奖项申报时,如需要提供有关保密审查证明,请按附件中对应表格提交申请并由学院审核后,至相应归口部门审批,原相关审批表作废。
相关部门联系人:
梁爽(保密委员会办公室),电话:85866790;
张毅华(科学技术处),电话:85866911;
王璇(社会科学处),电话:85866920。
保密委员会办公室、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
2024年4月10日
附件1:南京邮电大学学术论文保密审查表.pdf
附件2:南京邮电大学科研项目保密审查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