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拟录取研究生档案寄送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23-04-27   浏览次数:2428

一、寄送地址:

 

南京市鼓楼区新模范马路66号三牌楼校区,邮编:210003

 

物联网学院 姚老师 收

 

联系电话:17715281039邮编:210003

 

二、寄送方式:

 

务必通过机要局或者 EMS(中国邮政快件)寄送!!!勿用普通快递或平信等寄送!!!

 

调档函如需红章的,请自行彩色打印。

 

三、寄送时间要求:

 

往届生:515日前须将考生人事档案连同《现实表现复审表》一起寄至我院;

应届生:515日前寄《现实表现复审表》,毕业生离校后一个星期内将毕业生所有人事档案材料寄至我院。

 

四、需要转接党员组织关系和团员组织关系的考生请注意:

1.党员关系转接具体信息如下:

 

1)省内转接。一般不接受纸质介绍信(特殊党组织除外),需从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转接,党组织名称:中共南京邮电大学物联网学院学工第一支部委员会。

 

2)省外转接。需开纸质介绍信,介绍信抬头:中共南京邮电大学委员会组织部,党组织名称:中共南京邮电大学物联网学院委员会。

 

3)转来的预备党员,请组织关系所在地基层党组织填写好党员预备期间的现实表现鉴定材料,并加盖基层党委章。

 

4)新生党员组织关系确认接收。所有转来的党员组织关系需在我院党委检查完党员档案确认无误之后,才予以接收,开具介绍信回执或接收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党员信息。

 

注意事项:新生党员所在地基层党组织不必提前将学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以免超过组织关系转接有效期。建议非应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时间为8月底,应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时间为毕业离校时。

 

2.团员组织关系接收如下:

 

团江苏省委—南京邮电大学—物联网学院分团委—xx团支部(具体待新生入校后成立);不接受纸质介绍信,请于开学后一个月内从智慧团建管理系统中发起转接申请;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转出,请备注说明。

 

以上事项,请务必注意,如材料不按要求寄送,后果自负。

 

备注:物联网学院2023级研究生新生QQ群:159525770,请拟录取新生加群,谢谢。


附件1:调档函及现实表现复审表.pdf